| | | | | | | | |

 当前位置:首页>>学校处室>>教务教科处>>正文
 

 关于修改教育教学案例初稿的通知
 

 信息员:教务教科处  日期:2006-8-11 10:21:16  阅读次数:


 

一.所有的案例稿件重新修改或者再写,其标准就是至少在格式上要符合统一的要求,即包含主题与背景、情境描述、问题讨论、诠释与研究四个部分;

二.所有的案例稿件要经过严格的网上检索,以杜绝剽窃之作;

三.二次稿件请于8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教务教科处信箱(稍后申请一个专用信箱,再在黄石三中的网页上公布;尽量不要发到个人信箱);

四.815日~25日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同学科教师间的相互修改和点评;

五.争取在9月底择优部分案例结集出版。

 
 

上一篇:教育教学案例的样例----教师答疑应知学生“疑在何处”    下一篇:教育教学案例写作要点 


湖北省黄石市第三中学版权所有 电话:0714-6314526
制作维护:湖北省黄石市第三中学信息技术处
E-mail地址:hssz@hssz.net.cn 管理入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