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改教育教学案例初稿的通知
信息员:教务教科处 日期:2006-8-11 10:21:16 阅读次数:
一.所有的案例稿件重新修改或者再写,其标准就是至少在格式上要符合统一的要求,即包含主题与背景、情境描述、问题讨论、诠释与研究四个部分;
二.所有的案例稿件要经过严格的网上检索,以杜绝剽窃之作;
三.二次稿件请于8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教务教科处信箱(稍后申请一个专用信箱,再在黄石三中的网页上公布;尽量不要发到个人信箱);
四.8月15日~25日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同学科教师间的相互修改和点评;
五.争取在9月底择优部分案例结集出版。
上一篇:教育教学案例的样例----教师答疑应知学生“疑在何处” 下一篇:教育教学案例写作要点